一座城市,该如何变得更有韧性?在遇到极端天气、自然灾害时,什么样的城市能够有效应对,并从而提升韧劲儿呢?近日,《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将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将排水和污水处理一体立法,不仅在完善排水和污水处理规划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城镇排水管理和设施维护保护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城镇内涝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内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河南省依法开展韧性城市建设、提升城镇韧性夯实了法制基础。

01定期开展城市排水防涝专项体检
《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预警、会商、管网河湖联调联排等工作机制,编制城镇排水防涝应急预案。
同时,应当利用数字化、智能化信息手段建立完善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和排水防涝智慧管理平台,划定内涝中高风险区域,绘制内涝风险图,在易涝点等重点部位设置积水深度监测和预警信息显示设施,并将监测和预警信息与应急管理、水利、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共享,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市、县级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城镇排水设施普查检测,定期开展城市排水防涝专项体检,对排水设施进行周期性检测评估,在汛前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02生态景观、城市绿化等优先使用再生水
再生水是城市的第二水源,是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要求,满足一定使用需要的回用水。《条例》提出,新建、改建、扩建的污水处理厂,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资源状况,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符合排放标准的可以排入河湖。工业生产、生态景观、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用水、车辆冲洗、水源热泵以及建筑施工等应当优先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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